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凤山法院巡回法庭调解纠纷 普法宣传两不误
发布时间:2015-07-20 14:45:31


图为巡回审判现场。

    本网讯(李沁潞)  本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为发挥山区巡回审判为民,便民,惠民的作用,解决当事人交通偏远,诉讼不便的问题,广西凤山县人民法院庭、站、所、点、员“五位一体”调解网络再次走出法院,走进城郊,在群众家门口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切实为群众解决案件纠纷,调解矛盾。

    7月17日,凤山法院法官连同相关工作人员等驱车来到当事人所在地,“巡回法庭”在县城城郊处再次开庭,为农户调解“养猪场转让纠纷”一案。一张横幅,几张桌椅,一枚庄严的国徽,简易却不失威严的审判庭就近搭建起来。

    在案件审理中,凤山法院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有条不紊地开展。合议员们认真听取了双方辩诉,并对双方引发争议的问题进行了陈述和解答,努力以调解的方式,和平解决纠纷。

    此次巡回法庭的现场设立,现场调解,也让周围的很多民众感到新奇,纷纷前来观看,让他们以最直观的方式学到了法律知识,提高了维权意识,达到 “开一次庭,教育一片”的效果。巡回法庭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创新了从源头上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方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