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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上半年法官整体形象居益阳法院之首
发布时间:2015-07-23 15:15:21


    本网讯(李双建 陈敏 李敏 蒋双双)  近日,从湖南省民调中心传来消息,2015年上半年南县人民法院法官整体形象以86.34分居益阳市法院之首,并进入全省第30名,较2014年上半年同期在全省排名上升87位,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去年以来,南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司法能力和手段,切实增强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全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院党组一班人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南县人民法院“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广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工作目标,院党组组织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中层正职“一岗双责”考核办法》等配套性措施,通过制度最大限度地规范办案法官行为,将司法服务触角有效延伸,真正做到司法为民。2014年以来,受理案件3521件,审、执结3257件,共解决诉讼和执行标的近3亿元,为推动“洞庭明珠、生态南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南县人民法院围绕经济发展,注重优化服务。湖南克明面业有限公司是南县唯一的上市公司,一些经销商在与克明面业多年合作后,利用公司的信任,让公司先发货,但货物销售后迟迟不将货款支付给公司,影响公司资金回笼。南县法院民二庭的同志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协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货款。谢某是克明面业有限公司在广东某地的经销商,得知法院将帮助克明面业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货款时,迅速联系案件承办人。承办人严肃认真向其宣讲法律条文,提醒其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规守法。第二天,谢某将货款全部归还。

  南县人民法院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在发展中的需求,量身订制推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服务方式,妥善审理金融借贷纠纷,加大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金融自助组织等金融债权的保护力度,提高金融的集聚和辐射能力。2014年至今,共为信用社、农业银行等单位回收贷款1000余万元。

    南县人民法院注重倾听民声,为民解忧。家住南县乌嘴乡从事畜禽养殖的杨某,养殖基地与村民住宅区相邻,家禽及牲畜粪便无法及时处理,造成了较大污染,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无奈之下,邻居侯某等人将其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深入污染现场,收集污染相关证据,最后,杨某在办案法官的劝导下,终于将养殖场搬离。今年以来,南县人民法院调解的民生纠纷达到50多起,法官们动之以情,以法服人做工作,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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