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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案并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15-07-23 10:19:21


    本网讯(李亚蕾 吕淼霞)  7月22日,河南新密法院院长刘文斌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程某挪用资金一案。

    被告人程某在担任新密金博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323.2万元,用于投资期货。

    庭前,刘文斌院长仔细查阅了卷宗材料,并与合议庭成员进行了讨论,找出争议焦点,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庭审过程中,引导控辩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被告人对所犯罪行表示认罪。经合议庭合议,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六年。

    院长带头办案是新密法院认真贯彻落实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的重要体现,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调动了全院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新密法院领导亲自办案将形成新常态,有利于全院审判质效的提高,使当事人信服,进一步提升法院公信力。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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