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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中院与商业银行签“点对点”网络查控协议
发布时间:2015-07-23 11:33:56


    本网讯(张俊 李杰 吴波)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与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实施网络执行集中查询机制的合作协议》。

    协议对双方开展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建设、建立网络查询专线对接模式、开展被执行人存款信息的网络信息化查询工作及相关保密内容等作了明确约定,这是乌鲁木齐市法院落实点对点查控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该协议签以后,该市两级法院商业银行查询、控制财产,可直接在法院由专门授权的查询员发起申请,经过电子审批、签章后,通过网络查控专用通道发送到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作分析处理后,将结果反馈到法院,从而实现了数据的共享和交换。这是继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之后,与乌鲁木齐中级法院签订合作协议的第二家金融机构。同时,乌市中院已经完成了与房产局、民航局的对接,即将签订合作协议。

    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改变了“人难找、财产难查”的状况,通过“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被执行人只要有银行有开户记录,便可立即查询到存款情况;被执行人只要有房产、车辆登记,鼠标一动便能做到一目了然;被执行人只要使用身份证,便可快速定位查找所处位置,拓展了执行信息来源的空间,做到了广覆盖、快处理、高价值。该机制的建立打破了行为壁垒,通过多领域合作,实现解决执行难质的飞跃。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建立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室,已通过最高院验收,并已测试正式投入运行使用,效果良好。据统计,一个案件的存款查询反馈时间,最快的仅需八秒,便可获知查询反馈结果。该机制在我市投入运行使用后,将会大大提升案件执结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案件平均执行时间和查控成本。

    目前,乌市中院正在积极与其他地方金融机构、公安、工商、国土局、车管所等联动部门进行接洽,不断推动“点对点”网络对接、信息共享工作,切实实现找人查物的信息化,从根本破解执行难问题,将执行网络司法“查、控、划”系统这条“绿色捷径”越走越宽,使越来越多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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