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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法官大树下调解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15-07-23 18:19:19
图为法官在树下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本网讯(刘秀昌) 常言道,远亲莫如近邻,居家过日子也常有个磕磕绊绊。宜州市庆远镇某村的村民老韦和邻居老黄就因承包地角几棵树别扭闹,今年5月初,老韦还将老黄诉上了公堂。7月21日,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到该村头树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庭长刘秀昌对原告老韦进行开导:“几棵小树长在地头,价值不大,如果老黄把树枝修砍了,树枝不再盖阴你的承包地就可以了。相邻之间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难免发生磕磕绊绊,大家要将心比心,多为对方考虑,别让纠纷代代延续,和睦相处最重要。” 在另一边,覃法官对被告老黄进行释法说理,“我明天就把那几蔸树砍掉,那几蔸树不值钱还影响我和老韦的关系,老韦开始时讲清楚了,也不至于闹上法院伤感情,今晚就摆桌喝几杯。”老黄通情达理地说道。 然后,法官又召集双方进行面对面的动员教育,直说得双方握手言和,满面笑容。 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后,庭长刘秀昌向旁听的村民说,“邻里间的纠纷,我们能通过调解结案的都尽量调解,尽量不让大家伤和气。” “以前听说打官司得来回跑,费时费力不说,自己也不能安心生活。今天真没想到法官能到村里来调解,既节省时间不误农时也节约开支,也让我们学到了法,懂得事理,法院这个做法太好了。”看完法官到村里断案,村里一位老大爷说。 为切实方便群众诉讼,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党的群众路线,宜州市人民法院把便民利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审判法庭搬到距老百姓最近的地方,现场办案,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讼诉,还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效果,这种走到群众中的方式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称赞。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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