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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四到位”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发布时间:2015-07-24 15:54:35


    本网讯(周淑芳 余礼芳)  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的情况,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四个到位”,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债务性质甄别到位。着重从借据形成过程、利息计算标准、借贷目的、用途、资金来源、借贷资金往来情况等方面进行真实性的审查,看是否存在高利贷、非法集资、诈骗以及伪造、变造借据等“问题借贷”和虚假诉讼情形。对存在上述情形以及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一律不予支持。

    多元机制调解到位。对于涉及众多出借人或者借款人的案件、可能引发工人讨薪等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情绪严重对立的案件以及判决后难以执行的案件等,先行调解,重点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同时,充分借助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程序对接,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法治教育宣传到位。通过庭前、庭中释法和判后答疑等方式,警示当事人吸取经验教训,提高防范意识,防止类似纠纷再次发生。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律讲座、法制宣传等方式,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引导公众提高风险意识,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打击防范联动到位。对民间借贷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加大打击力度。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群体性借贷纠纷,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案情,加强与工商、国土、房管、招商等部门的合作,共同做好案件化解;对借贷纠纷中发现的相关部门、单位在资金管理中的漏洞,及时督导提醒、发出司法建议,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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