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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子入室盗窃学生财物未遂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5-07-27 09:21:57


    本网讯(曹友喜 张如国)  去年因盗窃被判处九个月的刑期,出狱不久再次作案,这次盗窃不仅扑了空还搭进去四个月的自由身。2015年7月20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郁君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6日15时许,被告人郁君进入城关镇河西社区幕李村村民李某某院内,先后到一楼和二楼打开蒙城县二中学生葛某某、张某某、单某某等人住处的房门,进入室内实施盗窃未遂。

    另查明,被告人郁君2014年4月28日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郁君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因其意志以外因素而未能得逞,系未遂,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对犯罪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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