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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恩怨 搭台唱戏陪审员
——河北省邢台法院陪审员程振洋的调解故事
作者:赵增强   发布时间:2015-07-28 13:41:11


    调解工作看似朦胧,却又清晰,貌似模糊,但又深刻,它总会在朦胧里显出相互妥协的美感,总能在模糊中求得彼此退让的宽容与洒脱。

    人民陪审员程振洋是邢台县浆水镇峪口村人,作为峪口村村委会的党支部书记,他是一名合格的领班人;作为浆水镇司法所的调解员,他是一名模范的人民调解员;作为邢台县法院的陪审员,他是一名出色的诉讼参与员。

    前不久,辖区发生了一起侵权纠纷,双方曾经因此事闹的大打出手,被告还因此事服了两年刑,在当地可以说是出了名的纠纷案。

    程振洋当选陪审员后,主动找到双方当事人,运用陪审中学到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和经验,对两家动之以情,说之以理,晓之以法,终于让两家人化干戈为玉帛,达成和解。

    张某和梁某系同村的前后邻居,两家在1997年曾因一处宅基地发生互殴,梁某导致张某的妻子受伤。为此,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张某的妻子各项损失17000余元。梁某出狱后,双方经常为琐事发生争执。2013年6月的一天,双方又因修路再次发生争执殴斗,致使张某受伤住院。案发后,被害人张某向邢台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8600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在仔细研究案情、阅读案卷材料后,发现是长时间恩怨导致的,如果仅按照法规下判决,有可能被告人判处后为寻私仇而再次发生新的纠纷或更严重的事件。办案人员经过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开会讨论决定由人民陪审员程振洋出面组织原被告庭前调解。

    了解此案的特殊性后,程振洋骑着自行车来到村里找群众摸底、走访,随后试偿着与双方当事人背对背调解。刚一接触,原告方因得不到赔偿而情绪激动,被告方因以前自己的房屋受损,自己服刑受罚而耿耿于心。

    第一次调解下来他把双方的矛盾焦点找到了。结合矛盾焦点,程振洋把突破口放在梁某身上,如果梁某的思想疙瘩解不开,矛盾不但化解不了,还有可能随时发生打斗的情形。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他,深知调解工作是一项非常艰苦工作,调解能否成功,要当事人的配合,但要当事人改变自己的观点或作出让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今天谈妥了,回家后由于利益的驱动又反复是常事,要做好调解工作不是容易的事情。它是需要全身心的投入。

    在此后的调解中,他有时天刚亮就到梁某的家门口等着梁某开门,晚上了再到梁某家串门,吃饭时就从自己的挎包里拿出个大厚烧饼吃。在连续七天的上门调解中,他从人情伦理、生活经验等多方面、多角度地对梁某做思想工作。

    另一方面,面对张某的不退让,他又找到张某做工作。在同张某交谈中,他发自内心地说:“如果本案不能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那么即使法院判决支持了你的全部诉讼请求,梁某也有可能会上诉;上诉的结果则有可能不是百分之百地对你有利。即使二审判决也支持了你的全部诉讼请求,但双方的关系则有可能由此更加恶化。大家又都是同村的乡亲,你们的孩子也将要长大成人,难道你们上一代人的恩怨还要让下一辈人继续仇恨下去吗?退让一步使案件彻底的得以和解,对以后你们的各自生活都有好处没有坏处的。”

    经他苦口婆心地调解劝说,张某全面权衡,慎重考虑后,最终接受双方退让一步的调解方案。

    在程振洋的努力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次性梁某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7000元的和解协议。自此,一起历经十余年的多次信访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他共调解案件36件、参与庭审15起,帮助当地群众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当地群众和镇政府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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