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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公交车上行窃三次被反扒队员抓获领刑
发布时间:2015-07-29 16:05:01


    本网讯(幸群)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金和财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2014年11月18日9时许,被告人金和财乘坐本市5路公交车。在车上,被告人金和财用右手挡住邻座即失主陈某的视线,左手用剪刀将其外套左边的口袋剪开,窃得现金826元。

    2015年4月1日早上,被告人金和财乘坐本市8路公交车。在车上,被告人金和财将右手抬起挡住在其右手边靠窗而坐的失主邓某的视线,左手用剪刀将邓某外套内胆口袋剪开,窃得现金900元。

    2015年4月27日下午,被告人金和财从本市剑光街道十字街口的公交站台上了5路公交车,与失主范某坐同一排椅子。被告人金和财用衣服遮挡住范某的视线,左手穿过右臂拉范某的腰包拉链,窃得现金300元后在盛世豪门路口下车,当其走到开心人大药房处被公安机关反扒队员抓获。案发后,赃款均被追回并归还三失主。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金和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金和财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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