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熊娇娇) 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成为此次修改的亮点之一。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多措并举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一改过去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的尴尬局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明显提高。
从2014年该院审理的行政案件来看,由于主客观原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为零;委派相关工作人员出庭的有7件;有12件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没有出庭,也没有委派相关工作人员出庭,只是单独委派律师出庭。自新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应诉,并发表庭审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大大缓解了干群矛盾。行政诉讼是“民告官”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有利于解决行政争议,也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的意识。
贵溪市法院明确要求行政机关“一把手”积极出庭应诉。注重加强个案的判后沟通和行政执法指导,以案促进规范行政,适时给予司法指导和发送司法建议;努力使行政审判从单纯的消极监督转变为事前指导和事后监督并重,从单纯的个案审查转变为规范化指导,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理念,从而提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渐趋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