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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青春献给审判事业
——记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冯爱萍
作者:刘翠萍   发布时间:2015-07-31 14:15:22


    冯爱萍,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荣获过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示范岗先进个人、焦作市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焦作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个人三等功一次、焦作市三八红旗手、焦作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全市模范法官,2010年至今荣获过省优秀法官、焦作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身边的榜样等荣誉。

    多年来,冯爱萍办理的民事案件数量始终在全院名列前茅,所结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没有产生不稳定因素。2014年,由于人员调整,她先后换了三个庭室,调整中面临着书记员几次更换和人员的重新组合,其中有将近一个月没有固定的书记员,原庭室积压的案件一下子交给现有的两个法官办理,压力很大。面对案件多、人员少、书记员队伍不稳定的情况,她加班加点阅卷、写判决书,想办法克服困难。所结案件大部分都能化解双方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尤其在说理部分和庭后答疑中耐心细致,让判决的案件当事人做到胜败皆明、胜败皆服,体现了一名优秀法官的良好素质。

    此外,她所在的民一庭,两名法官一年审结民事案件400多件,除了完成庭里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巡回审判、视频直播等任务,她还积极努力去适应新的岗位,努力抓好庭里分管的四项活动和各项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对于她自己的工作,冯爱萍用“化解纠纷,促进和谐”言简意赅地进行了概括。她从未对自己的工作产生怀疑,对法官职业的崇敬使她从1991年踏入法院大门开始,无论岗位如何转换,对审判事业的那份执着和认真数十年未变。

    用快乐的心态对待工作和生活,是她的一贯作风,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她也会微笑面对、勇于挑战。

    面对当事人的尖锐矛盾,她无所畏惧,敢于碰硬。面对困难,她迎难而上。面对每一起案件,她一丝不苟,有条不紊,认真细致。她最高兴的事就是把案件调解成功,使每一起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最伤心的事是当事人的不理解;最希望的是,社会越来越和谐,手中的各类案子越来越少。

    她严格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她公正执法,廉洁自律。她牢筑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理念,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淡泊名利、生活朴实,自觉抵制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在审判工作中她从来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从不向当事人吃拿卡要。她得到了许多当事人和律师的好评。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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