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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男移栽野生红豆杉致其枯死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5-07-31 10:21:27


    本网讯(徐春生)  红豆杉是世界上公认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植物, 1994年被我国定为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联合国也明令禁止采伐,是名符其实的“植物大熊猫”。物以稀为贵,就会有人不惜以身试法,想将其占为己有,养在”闺中”。近日,江西省德兴市法院一审以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施卫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施卫庆经营个体生意,2014年3月11日,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邀请陈某、方某(两人另案处理)其前往案发地,帮助其将一颗红豆杉挖倒移栽至自家房前空地上。三人到达现场确认所要采挖的树木是红豆杉后,当即从附近王某家中借得一把锄头,三人轮流挖掘,刚把红豆杉挖倒时,即被附近村民刘某发现并制止。后施卫庆等人将挖倒的红豆杉遗留在山上并离开。经德兴市林业局工程师现场调查,认定该红豆杉为野生南方红豆杉,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被挖倒的红豆杉曾被德兴市森林公安局保护性种植。但2015年5月26日经德兴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技术人员察看,该野生南方红豆杉枝叶已经干枯。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施卫庆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规,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林木采集许可证,明知红豆杉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仍然伙同他人采挖,并导致所采挖的野生红豆杉干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鉴于被告人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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