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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果树枯死结怨 男子在他人水井投毒领刑
发布时间:2014-05-15 09:27:15


    本网讯(尹丽霞 范全敏)  因一棵果树枯死起纷争,心怀怨恨竟在他人压水井中投毒。近日,江西省德兴法院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林冬生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林冬生菜地与被害人叶寿英房屋毗邻,2013年3月,叶寿英因自家一棵果树坏死,便怀疑是林冬生喷洒农药所致,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结怨。5月,叶寿英发觉自家压水井疑似被人投毒,此后便将鲁富贵家菜地压水井作为饮用水源。11月25日晚,林冬生为报复叶寿英,将事先购买“地中尽”牌农药倒在木桶里用水搅拌后倒进鲁富贵压水井内,并将包装袋丢弃。次日下午,鲁富贵发现压水井水质异样便及时通知叶寿英,叶寿英马上报案。

    2013年11月28日,林冬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上饶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林冬生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患病期,对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林冬生在与他人产生矛盾纠纷后不能冷静正当处理,故意投放毒害性物质报复他人,被告人投放毒害物质的压水井地处公共开阔地带,其行为已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鉴于被告人作案时属限制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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