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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玩鞭炮溅起脏水 老人持刀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5-08-05 09:57:10


    本网讯(徐春生)  小孩放鞭炮,为了增添年味;老人喝小酒,为了舒缓心情。可谁曾想鞭炮溅起的脏水触动了酒后老人的神经,因赔偿起争执继而升级为持刀伤人事件,不甚嗟惜。近日,江西省德兴市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建明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5年2月12日,春节前的第六天,被告人刘建明中午喝了一些白酒,在返回住处的途中,遇邻居小孩玩鞭炮将猪食桶里的脏水溅到其眼睛,后刘建明因赔偿问题与小孩的亲戚余某等人发生争执。被告人即拿出一把水果刀欲伤害被害人余某,被周围邻居制止并将其水果刀夺下。被告人随后返回其住处拿出一把菜刀,并手持菜刀将被害人额面部砍伤,后被告人被当场制服交公安机关处理。经依法鉴定,被害人余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案发第二日,被告人即被德兴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十日。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撤诉。被告人未赔偿被害人的任何损失。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建明明知持菜刀与被害人打斗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结果的发生,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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