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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法院完善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疏导机制
发布时间:2015-08-13 15:10:18


    本网讯(时红霞)  为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充分了解其心理,为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法院裁判提供科学参考,有针对性地进行判后帮教,山东省威海市文登法院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专业化、科学化、健全化”的心理疏导机制,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心理疏导队伍专业化。多方联系邀请具备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志愿加入少年审判工作的服务队伍当中,并聘任其中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2人担任人民陪审员,以便于在涉少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挥心理疏导的作用。注意加强少审法官心理学素养的提升,先后有3名法官参加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培训,并获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同时经常参加各种读书坊、心理成长活动以及各种操作技能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心理学知识,更好地为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服务。

    二是心理疏导设施科学化。2014年8月,建成威海法院系统首个心理咨询室,与原来的“回归驿站”谈心交流室合并,形成集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判后帮教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心理咨询服务室。利用心形挂钟、绿植花卉以及名言警句打造积极向上的温馨氛围,并配备装有心理测评软件的电脑、用于心理治疗的沙盘与沙具、音乐心理放松治疗椅等国内先进心理测评设施,为心理测评与疏导工作的进行提供了专业化科学化依据。同时还自行设计了两种意义不同的徽标,制作心理寓言看板,利用妙趣横生的形式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

    三是心理档案内容健全化。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心理评估及干预,创建心理档案。逐步探索,不断增加心理档案内容。充分利用房树人测试,让未成年人用纸和笔,将其情绪状态及人格特征形成心理自我投像,做为档案的初步资料收集;进行软件测评,运用北师大心理测评软件,针对不同的被告人及其父母,进行不同量表测评,形成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沙游引导,通过社会调查及庭审调查,结合前期的相关评估资料,由心理咨询师引导未成年人在沙游世界中进行创造,并对其不合理意识进行修正,从而使其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逐步形成客观认知;进行心理调查问卷,在庭前庭后阶段对被告人进行问卷调查,做为调研资料,也为分析掌握青少年犯罪规律提供客观参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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