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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法院采取多举措提升群众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5-09-07 11:32:32
本网讯(郭凯旋) 今年以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把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通过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人民满意度,被吉安市委政法委授予2014年全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 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创新执行机制,提升执行质效。通过健全分组交叉执行机制、完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实施执行工作动态分析、推行执行案卷专柜管理等多种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22件,全部执结320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024万余元。同时,采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等多项举措,进一步缓解执行难。今年来,通过网站、微博、户外大屏等方式公布823名“老赖”,其中主动履行35人;司法拘留21人,移交涉嫌拒执案件5件,其中对1名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判处刑罚,有效维护胜诉人的权益。 重视窗口建设,打造方便群众诉讼新平台。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了咨询、导诉、立案、缴费、收转材料等“一条龙服务”,方便当事人提交诉讼资料,减轻群众诉累。自今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该院把畅通立案渠道,规范窗口管理,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立案效率作为立案工作的首要目标,重新设计制作诉状登记本、一次性告知书等,落实立案登记工作,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稳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自5月份以来,受理案件783件,其中当场立案778件、登记后立案5件,当场立案率达到99.36%,案件立案登记的平均时间缩短至15分钟,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起诉权。 发挥诉讼网络功能,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在辖区镇设立16个便民诉讼服务站,在村(居)委会设立56个便民诉讼服务点,聘请271名司法协理员,构建覆盖全县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出台巡回审判实施办法,前移调解阵地,便于就地调解,尽量在群众的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累计上门立案50余起,巡回审理30件,上门调解65次。 狠抓宣传工作,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由院领导分片包干带队到全县各乡镇、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周末到县城闹市区开展法制宣传,向社区群众、学生、农民工等群体宣传法律实用条文,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和普法书籍,接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近距离接近法院,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加大对法院工作的宣传力度,紧密结合审判实际,大力宣传在司法为民等方面的典型做法。上半年该院在各类媒体发表文章317篇,其中在国家级报刊媒体发表文章14篇,在省级报刊媒体发表文章25篇,在市县级报刊发表文章37篇。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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