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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法院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5-09-10 11:38:32
本网讯(周永恒) 2014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法院围绕“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通过强化合议庭、院庭长及审委会责任,扎实推进司法责任改革,提升审判质效。截止目前,各类案件一审裁判正确率、二审后裁判正确分别为99.5%、99.95%,一审服判息诉率、二审后服判息诉率分别达到了95.3%、99.8%。 枣庄法院进一步强化合议庭责任,通过审判管理系统,随机确定案件承办人,从备选法官中随机确定合议庭其他成员。同时,组织合议庭成员共同阅卷、开庭,合议案件时逐一发表意见,共同审核裁判文书,较好地解决了“形合实独”等问题 枣庄法院明确了院庭长、审委会委员的审判职责,要求院庭长通过严格审查程序转换、审限延长、旁听庭审、查阅卷宗、列席合议、抽查笔录等方式,对合议庭、独任法官裁判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修订完善审委会议事规则,委员集体听取案件承办人及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汇报,详细询问不明事项,独立阐明意见及理由,较好地解决了“走过场”等问题。 枣庄法院还进一步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推行审务督察制度。去年以来,开展了4轮突击督察、多次暗访督察;发放廉政监督卡6.5万份,不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210余次,及时分析研判意见建议;院庭长及其他人员非职务过问案件全程留痕,相关信息附卷备查。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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