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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法院“三道关”防范法律文书出错
发布时间:2015-09-11 10:16:45
本网讯(赵增强) 在进一步规范诉讼法律文书制作,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上,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采取“三道关”模式提升法律文书质量,有效避免了法律文书错字、漏字、用语不规范等情形的出现。 承办人严把关。承办人严格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法律文书格式》以及《法院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文书模板的要求,及时用最新版本认真制作法律文书,确保法律文书格式正确,内容客观、真实。 负责人严把关。部门负责人对诉讼法律文书进行全面审核,对法律文书出现错字、漏字、用语不规范等情形,及时要求承办人予以改正,对出现释法说理不规范、不透彻的情形,予以完善。 分管领导严把关。分管领导对诉讼法律文书进行严格审批,对有瑕疵的法律文书,及时要求承办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判决书、裁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的说理力度。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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