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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法院扎实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落实
发布时间:2015-09-14 09:21:38
本网讯(郝涵冰) 为积极应对司法体制改革,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扎实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落实,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确保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并取得实效。截至目前,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44件,有效地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 一是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办案重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院领导要带头办案,同时明确院领导办案重点主要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法律关系疑难、复杂的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以及在法律适用方便具有普遍意义的各类案件。在院领导担任承办法官的案件办理过程中,院领导必须全程直接参与案件的调查、调解、庭审及法律文书的制作,确保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精神。 二是参加案件合议,加强经验交流。要求院领导要参与自己分管庭室部分案件的合议庭,通过参加庭审、参与合议等案件审理环节,与其他合议庭成员进行意见交流,发现问题,认真分析,进而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形成系统的指导意见。每月举办案件审理经验交流例会,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有效促进审判权运行机制的良性循环。 三是纳入绩效考评,加强督促检查。将院领导办案情况纳入绩效考评,综合评定审判质效。建立院领导办案情况公示、通报机制,要求领导班子对办理的案件高度负责,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办理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办案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大力推进庭审直播工作常态化,加强督促检查,狠抓院领导办案工作落实,促进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的提升。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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