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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农垦法官登门调解化解残疾人民事纠纷
发布时间:2015-09-15 14:19:40


图为法官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

    本网讯  “谢谢法院了,谢谢几位法官,你们亲临我家办案,我们都整得不好意思了,这样调下来真是最好的结果!”9月10日,当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双柳河法庭庭长李宝江和书记员李佳来到致残的案件当事人左某家,并最终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后,左某和他的妻子感动地对法官说出这些话。   

    这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2015年6月10日,左某某和李某某喝酒后到五九七农场广安楼找人,在返回途中不慎同时从广安楼二楼至一楼缓冲平台处意外坠楼,李某某死亡,左奎利某某受伤。左某某经医院治疗,现已好转,病情稳定。左某某是农民,生活困难,无固定收入,特请求被告黑龙江省五九七农场从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方面给予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一切相关费用3万元整,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鉴于左某是残疾人、行动不便的实际,法官就亲自到左某家进行询问调查,问其是否愿意调解及调解的要求。随后,法官又通知被告进行询问。经过对被告反复耐心的做工作,被告认识到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表示愿意赔偿左某2万元。在此基础上,法官通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最终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当事人双方矛盾得以化解,心服口服,握手言欢。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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