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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院“四规范”实现陪审员均衡参审
发布时间:2015-09-14 14:00:11
本网讯(毛丽娜) 今年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以制定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为抓手,着力推动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使用规范化,对90余名陪审员进行了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95%以上的陪审员参审次数在5次左右,基本实现了均衡参审目标。绵阳市委常委、江油市委书记李江专门对此作出批示:“市法院讲政治、顾大局,创新工作方式,在推进司法民主公开、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特向唐光荣同志和法院全体同志致谢!” 一是规范工作机构,理顺工作关系。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陪审员工作日常事务;建立陪审员个人档案,录入陪审员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参审情况、奖惩情况等内容;建立活动平台,及时更新开庭信息、法院动态;通过QQ、微信等方式促进审判员与陪审员的沟通交流。 二是规范工作保障,明确权利义务。明确规定陪审员参加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专设陪审员阅卷室,为陪审员掌握案情、充分行使权利提供方便。将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纳入补偿范围,由院财务室统一发放。要求陪审员在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动时,及时告知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公室。此外,《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中还规定了陪审员依法参审义务、保密义务和回避义务。 三是规范参审流程,明确工作要求。业务庭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及时向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公室提出陪审员使用申请。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公室按照“动态管理、属地参审、轮流参审”的原则,通知城区周边乡镇、市级机关陪审员参与院内各庭室及位于城区的三合法庭案件审理;其余乡镇的陪审员由所在辖区法庭通知,依次轮流参与法庭案件的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陪审员接到通知后无论是否参审,都应在一小时内以短信方式回复。确认参审的陪审员应在接到短信之日起3日内到法院领取《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通知书》并查阅案件材料。 四是规范奖惩考核,严肃工作纪律。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公室从参加日常培训情况、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等几个方面对陪审员进行年度考核,分别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将考核等级作为任免依据,记入陪审员个人档案,并向江油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陪审员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通报。每年召开陪审员联席会议,对考核结果为优秀或有其他突出表现的陪审员予以表彰奖励,并向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通报。同时,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或审判纪律的陪审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建议辞去陪审员职务或暂停陪审员职务三个月至半年、提请人大常委会免除职务等三个层级的处罚。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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