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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子贩卖海洛因当场被抓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5-09-16 09:23:15


    本网讯(陈丽玲 蒙列群)  一毒贩在向他人贩卖海洛因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2015年9月11日,广西平南法院依法审理了这宗贩卖毒品案,曾小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随案移送毒资人民币18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沃普丰手机一台、电子克数秤一台予以没收。

    2015年1月5日11时左右,被告人曾小伟经电话联系后窜到平南县武装部旁汽车教练场的草地上,将二小包毒品海洛因卖给陈某某,正在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在作案现场搜获毒资180元、毒品海洛因二小包(共0.16克),在曾小伟身上搜获毒品海洛因一小包(0.05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小伟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小伟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曾小伟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保护公民的身心健康,净化社会环境,惩罚毒品犯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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