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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在商店滋事并殴打民警被判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5-09-22 10:23:10
本网讯(曾昭辉 陈靖芬) 年近5旬的男子钟寿哩嗜酒如命,但喝点酒就忘乎所以,不但到商店闹事,还对前来处警的民警动起了手。9月21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钟寿哩有期徒刑6个月。 2015年5月21日晚上,被告人钟寿哩在河田镇中街村李某所开的面包店内醉酒滋事,长汀县公安局河田派出所接到李某的报警后,指派一名民警和一名协警到现场处理。被告人钟寿哩不听从劝解,并用拳头殴打出警的两名警务人员。案发后,被告人钟寿哩在现场被赶来增援的长汀县公安局河田派出所民警强制带至河田派出所,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寿哩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钟寿哩犯罪情节较轻,又具有坦白的法定量刑情节,及当庭自愿认罪等酌定量刑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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