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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法院631份文书上网 扎实推进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5-09-25 11:11:55
本网讯(莫秀云) 2015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南法院将裁判文书上网作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的重要手段,实现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1-9月份,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四种不予上网的情形外,该院共通过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公布生效裁判文书631份,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 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以来,港南法院积极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坚持“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生效裁判文书除按规定不应上网的类型外,均上网公布。此外,该院还建立和完善裁判文书上网管理制度,制定《港南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文书上网种类、要求和责任追究,严格把好文书上网出关口,避免应上网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或“带病”上网等现象。 目前,该院上网公布的631份裁判文书尚未收到有关裁判文书上网的不规范现象或举报电话,充分满足群众的监督权与知情权,促进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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