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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落实首问责任制解决“三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5-09-29 14:57:06


    本网讯(张志刚 胡波)  “你们接待热情,办事迅速,服务周到,真是人民的好法官!”9月25日,当事人张某感激地对着法官如是说。这是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落实信访首问责任制,解决“三难”问题的一个缩影。

    该院成立群众工作办公室,专司信访接待、化解工作,明确规定,群众来访时,接触到的第一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分流。若反映的问题不属其职责范围内,则由其立即引导交给有关部门或人员办理,接替人变为“首问责任人”。要求首问责任人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服务周到,做好记录。对所反映的问题属于本院工作范围的,做到指路、指门、指人,及时转交相关工作。不属于本院工作范围的事项,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做好登记。属重大问题的,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该制度的实施,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确保了信访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据悉,今年1至8月,该院涉诉信访与去年同比下降15.2%。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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