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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粪池起纠纷 男子用锄头打伤邻居获刑
发布时间:2015-10-08 16:41:24


    本网讯(王锡怀)  一男子因修建粪池被饮酒后的邻居破口大骂,该男子一气之下用锄头将邻居打伤。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尹从俊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尹从俊与被害人张某某系邻居关系,一直以来关系较好。2014年初,尹从俊将自家粪坑修建在张某某家房屋旁边,两家为此产生隔阂,并引起积怨。2015年4月17日19时许,张某某酒后站在尹从俊家屋外对尹从俊破口大骂。在家里的尹从俊听见后,感到非常气愤,遂顺手拿起家里的锄头冲出家门。尹从俊冲到张某某面前,用锄头打张某某的头部,致使张某某头部受伤。经攀枝花法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某某头部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被害人张某某考虑到被告人尹从俊与自己系邻居,且被告人尹从俊家庭经济困难,自愿放弃要求被告人尹从俊赔偿其因受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尹从俊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归案后,被告人尹从俊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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