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邹来水 陈筱筱) 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高辖区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近年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坚持“三到位三落实”,为辖区企业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到位”:组织到位。领导班子成员挂钩企业,专门制定服务企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对影响较大的涉诉企业、重点骨干企业及规模型民营企业,由分管院领导牵头,各责任部门组织力量,逐一进行走访;沟通到位。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发放联系监督卡,加强与特邀监督员的沟通,了解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形成企业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措施到位。对涉企案件优先审执,对可能影响生产经营及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对一时困难、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尽可能促使双方采取分期偿还、放水养鱼等方法,给企业一定时间调整经营战略。
“三落实”:落实法官分片挂钩企业责任制。细化服务企业发展的方案,强调责任,实行法官分片挂钩联系责任制。建立以分管院长为领导、庭长具体部署、法官为责任人的服务企业新机制;落实法官企业双向联系责任制。围绕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官主动与挂钩企业联系,同时畅通沟通渠道,使企业在遇到涉法涉诉问题时能及时联系责任法官,接受咨询,力争将企业遇到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落实走访企业了解诉求责任制。建立互动机制,搭建交流沟通平台。组织干警深入企业,重点了解企业诉求,开展法律培训,提供法律咨询,指导调处纠纷。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交流企业经济信息和法律信息,有效提高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因法律知识匮乏而带来的各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