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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法院:陈年积案一朝结 执行款项送上门
发布时间:2015-10-10 10:48:37


图为老人听取执行款

    本网讯(姚林伟)  日前,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来到申请执行人黄某家中,将执行款2700元交到她手上。74岁的黄某眼含热泪,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致谢,感谢法官不仅为她化解了经济上的纠纷,还解了她多年的心结。

    1999年,黄某将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4000元借给吴某。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吴某却拒不偿还,无奈之下,黄某将吴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于2003年6月作出判决,判令吴某偿还借款40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未予履行义务,于是,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对被执行人吴某房产、土地、车辆、存款等进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吴某因生意亏损负债累累,履行能力极其有限。吴某是低保户,虽然执行标的才4000元,执行起来却十分困难。法院尽管采取了各种执行措施,但效果甚微,只陆续执行到位1300元,尚差2700元未执行到位。这成了黄志圭老人的一块心病,隔三岔五的时常往法院跑。执行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但一时也没什么好办法。

    在近期法院开展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执行法官调整执行思路,充分运用信息化执行手段,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里有存款1000余元。经调查,该款项是其最近在某酒店做清洁工所得。法官又翻查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发现其与申请执行人黄某的债务纠纷存在与前夫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共同债务。通过调查,法官发现吴某前夫有退休工资,执行法官多措并举,终于将余款2700元全部执行到位。

    考虑到黄某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丈夫瘫痪在床,距离法院路途遥远。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执行法官特事特办,将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黄某家中。至此,一起十多年的债务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浦城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工作主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新工作举措。特别是对弱势群体当事人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尽最大可能在最短时间内结案,积极为困难群众实行缓减免诉讼费;对无财产执行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金,全方位优质高效维护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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