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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关爱 放飞梦想
——广西横县人民法院关爱未成年人罪犯成长纪实
作者:卢才德   发布时间:2015-10-09 13:28:29


    广西横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实务中,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罪犯的健康成长,通过回访帮教、送法进校园、进社区预防犯罪等常态化方法,帮助那些迷途花季少年走出阴霾,重塑人生。

    大雨浇不灭的关爱

    “真的太感谢法官冒雨到家里来回访帮教了,要不是你们的及时帮教解惑,我的孩子不知道如何面对今后的人生。现在好了,孩子不再叛逆,肯帮家里干活了!希望我的孩子能真正迷途知返,找到一份好工作。”这是一名未成年罪犯的母亲在法官回访帮教时所说的一席话。

    2015年7月24日,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树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甘凤强等人组成的回访帮教小组冒着大雨对三名因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教活动。

  帮教小组成员与未成年犯及其家属面对面交谈,细致了解三名未成年犯的生活环境、家庭状况、心理变化、改造进度等情况。帮教组从法律责任、个人名誉、家庭影响等方面给他们说明犯罪带来的危害,释明相关法律,解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向他们传授相关的法律知识,消了他们对未来生活、就业上的顾虑,劝导他们认真遵守缓刑考验制度,早日回归社会。同时,建议他们的父母 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增加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使他们的生活尽快步入正轨。

  大雨增加了回访帮教的困难,却浇不灭法官对于未成年犯的关爱。近年来,该院通过对未成年犯定期与不定期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等多种回访帮教形式相结合,将审判工作在庭审后再延续,有效地预防未成年犯重新犯罪。

    封存档案护航花季人生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未成年犯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立,为未成年人开启了一扇光明之窗,让一个个“迷途羔羊”重获希望。

    1998年出生的鹏鹏长得阳光帅气,喜欢交朋结友,平时无不良行为,但喜欢上网。据鹏鹏的母亲回忆,鹏鹏自小乖巧懂事,父母忙于生意时还能自己煮饭。但他们为了多赚钱整天在外忙生意,致使鹏鹏上初中后疏于管教,加上结识了社会上不良人员,最终无心向学。初中毕业后,鹏鹏曾外出打工,父母亲以为他可以自食其力了。熟料,去年8月的一天,同案一被告人因被他人围殴而心生不满,遂纠集鹏鹏等十余人持砍刀、水管等工具去报复,对打人者拦截、追逐、殴打,致他人受伤。今年5月,鹏鹏被该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鹏鹏被判刑后情绪低落,担心自己以后找工作受挫,父母亲也为鹏鹏的前程担心不已。当回访法官向他们释明有关未成年轻罪犯档案封存制度时,他们才舒了一口气。

    鹏鹏的犯罪档案将被封存,他可以以完全“清白”的身份继续自己的人生之旅。鹏鹏表示,待缓刑考验期满,他将动身到外地学习一门实用的技术,争取自食其力,继续以后的精彩人生!

    “别人审一个案子,判完了就算了,而对未审庭的法官来说,这才刚刚开始。这是因为,对未成年被告人实施的是‘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一个未成年人从实施犯罪起,国家就试图将其纳入亡羊补牢的矫治挽救体系,而全面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扫除了失足少年回归社会的‘路障’和‘心理阴霾’!”该院未审庭庭长甘凤强如是说。

    真情与梦想在高墙里放飞

    该院分管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副院长梁进指出:“与失足少年们谈心,不仅是为了劝导、教育他们更好地接受改造教育,尽早回到家庭和社会,更重要的是了解他们的愿望,为他们实现梦想出谋划策,为这些折翼的天使们插上梦想的翅膀。”

    2014年8月20日上午,该院未审庭的法官在南宁市中级法院未审庭的组织下,与全市两级法院未审庭的法官们组成帮教团,带着对未成年犯的关爱到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回访帮教活动。活动在高墙中与16名正在服刑改造的横县籍未成年犯敞开心扉,搭起心与心的桥梁,让这些折翼的少年们有了再次展翅高飞的勇气和希望。

    因父母忙于工作而疏于管教,学校和社会未能及时予以教育和引导,阿山误交损友而犯下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与阿山谈心时他说,入狱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每当夜深人静,那个被他伤害的孩子脸上痛苦的表情和身上的伤总会闪现在他的眼前……他心里充满了懊悔与愧疚。因此,他希望未来能从事一份帮助与自己有类似遭遇的青少年,避免他们重蹈覆辙的工作。在帮教法官建议下,他将报考社会工作专业作为今后奋斗的目标,希望通过系统的学习,运用专业的知识,给予青少年们关爱、帮助、教育、挽救、矫治,及时将他们从犯罪的边缘拉回来。

    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未成年人因长期得不到亲情的滋养,加之心智发展不完全而误入歧途的。为预防未成年犯在改造过程中因缺乏亲情关爱而狂躁不安及出狱之后二次犯罪,横县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回访帮教等形式及充分向家庭、社会、社区和学校延伸等多种途径,做好未成年犯的判后挽救、感化、帮教、改造工作,以确保达到庭审、教育结合的最佳效果。

    据悉,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自2014年5月成立以来,所审结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重新犯罪率为零;审结的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率达85%;开展各类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10场次,为辖区内近15000名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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