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董治良:确保人民群众在司改中有更多获得感
作者:方茜   发布时间:2015-10-12 09:11:29


    “您好,您提交的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可以予以立案,我们将当场给您受理通知书,如果您想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以登陆法院的官方网站,通过受理通知书上的案件查询码,跟踪查询您的案件进度。”10月9日下午,在海南高院立案大厅,一名当事人从取号、排队、导诉咨询到窗口办理、立案完毕,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

    该案承办法官小杨说,自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上面这段话我已经倒背如流,能做到脱口而出。”

    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和信访司法化改革、建立类案参考制度和法官会议制度、出台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清单、推行诉讼诚信承诺制度……“应该说,实行司法责任制后,法官责任心加强了,院庭长走进审判庭,审判效率和质量提高了,队伍思想基本稳定,在法官员额减少28%,案件增长25%的情况下,收结案平衡,初步实现了改革目标。”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说。

    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央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是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不仅关系到法院干警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参与权,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董治良指出,要明确“司改”试点工作第一年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改”效果评判要以审判质效的提高为标准,体现在法官责任心增强,全面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据了解,为全面、真实和客观掌握司法责任制实行效果,4月中旬以来,海南高院领导班子分10个组开展调研,通过“三听三看一座谈”,即听庭审、听调解、听宣判,看立案、看合议、看执行,召开法院内外11类人员的座谈会等方式,实地了解,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从实行司法责任制以来,海南法院立案效率提高,结案绝对数增长,但部分法院结案率下降,虽有各种主客观原因,但对责任风险的顾虑致使迟疑不敢下判亦是重要原因。对此,省高院已采取措施予以矫正,要求把全面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作为“司改”效果衡量的标尺,确保司法及时、公正。

  相关新闻

  董治良:要在法院改革试点中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深入海南中部市县法院调研,强调海南各级法院对司改五年过渡期要有清醒认识,要坚定信心,在改革试点中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

    董治良在调研中通过旁听庭审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司法责任制在基层法院的实施情况。董治良认为,司法责任制从3月1日实施以来总体进展顺利,法官的责任感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审判工作更加规范、扎实,案件质量大大提高。同时,由于相关制度配套滞后,法官助理编制不足,案增人减,保障机制空转,司法责任制推进中出现新旧体制转换的不适应在所难免,对此,要凝聚共识,传递正能量,坚定信心,在改革试点中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

    董治良指出,各级法院党组对司改五年过渡期要有清醒认识,按照中央、省委司改“两方案”的要求,根据方案确定的三级法院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政务人员的不同比例(高院:38%、42%、20%,中院:38%、47%、15%,基层院:40%、50%、10%),明确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分类管理比例控制边界,兼顾业务发展测算,不断优化自己的队伍结构,五年过渡期满后必须实现改革方案确定的分类管理比例目标。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