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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干警正午执行促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5-10-12 16:15:11


    本网讯(张峰 席静)  10月9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几经周折,穷尽措施,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告杨某与被告赵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引起诉讼,在灵宝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赵某未主动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2015年2月5日,原告杨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按照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居住小区和其户籍地多次查找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时,发现其名下有一辆面包车,执行人员立即到车辆管理部门对该车进行了查封登记,但该车下落一直无音讯。

    10月9日上午即将下班之际,执行人员接到线索得知被执行人赵某现身,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振华听取汇报后,立即启动执行应急机制,快速调配人员和车辆,拟定执行方案。12点20分,执行人员驱车赶到被执行人赵某现身场所,在讲明身份和来意后,被执行人赵某称自己前半年一直在外地,对于该案会积极履行义务,执行人员根据掌握的情况和被执行人赵某的还款态度,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后,赵某深刻认识到自己不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性和严重性,当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13点20分,得到通知的申请执行人杨某来到法院满心欢喜地将本案10240元标的款领走。

    此案的圆满执结,再次体现了灵宝法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拳拳为民之心,彰显了灵宝法官勇于担当的孜孜价值追求。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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