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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业法院“阳光司法”宣传树法院良好形象
发布时间:2015-10-13 14:49:34


    本网讯(黄保雍)  今年以来,广西乐业县人民法院正确看待和分析当前舆论发展的趋势,自觉主动适应媒体舆论新发展、新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三项基本措施积极做好阳光司法宣传工作。

    选择有影响的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参加案件的“阳光评议”, 加深基层组织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促使案件的公开、公平、公正。此举对民众更是一次很好的现场法律教育,在社会上获得一致好评。

    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司法工作者、企事业代表以及普通民众参观立案信访大厅、兰花廉政室、法院文化展廊、审判法庭以及旁听庭审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的工作监督,了解执行案件的进展。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组织新闻媒体见面会,介绍宣传法院“阳光司法”所取得的成效及工作亮点。

    这一系列措施通过生动的司法实践宣传,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法官的理解和认同,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增加人民群众自觉守法主动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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