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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治良:司法改革效果评判要以审判质效提高为标准
作者:严献文 崔善红   发布时间:2015-10-19 11:06:20


    10月15日,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带领调研组一行莅临龙华区法院,就龙华法院和秀英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座谈,并对下一步司法改革推进工作进行指导并提出要求。海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剑平,龙华区委书记王东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董治良一行首先听取了龙华法院、秀英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落实司法责任制、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谈感受,谈认识,有的从审判管理、法官职业保障等方面献言献策,董治良院长边听边记,时而追问,大家边讨论边交流,气氛融洽。

    董治良对大家普遍关心的增加法官员额、薪酬制度出台、法官惩戒制度实施、法官等级评定、立案登记制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

    董治良强调,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稳步推进,海南三级法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通过七个多月的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前三季度,在法官员额减少28%,收案量增长20%的情况下,全省各级法院审判质效有所提高,广大干警责任感增强,法院队伍稳定,初步实现了改革目标。

    龙华区委书记王东对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王东指出,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方向是正确的,当前至年底,是法院改革的关键时期,大家一定要坚定信心,区委区政府全力支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并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董治良指出,“司改”效果评判要以审判质效的提高为标准,体现在法官责任心增强,全面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完成全年审判执行任务作为衡量司改成功的首要标准。要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内部挖潜,集中精力聚焦审判执行的结案工作,全力以赴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形成拥护、支持、理解改革的正能量,保证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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