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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精神的实践启示
——浅谈新形势下基层法院法官如何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
作者:孔德明   发布时间:2015-09-08 10:54:12


    邹碧华英年早逝,网上网下哀思如潮。“法官当如邹碧华”、“燃灯者邹碧华”成为全社会给予他的评价。回溯邹碧华不长却极富厚度和强度的一生,笔者发现,邹碧华身上有太多优秀的品质,不管在任何一个维度,邹碧华的精神都向外散发着正能量!邹碧华之所以能在广泛的社会领域得到如此高的关注和礼遇,固然与其专业学识和人格魅力有着密切关联,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邹碧华始终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笔者作为一名任职多年的基层法院政工负责人,通过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及其精神,并结合自己平时的理解和感悟,拟从基层法官的视角,围绕塑造“一个灵魂”、关注“三个决定”、突出“三个体现”、抓住“四个关键”等四个方面谈谈新形势下基层法院法官如何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

    一、塑造“一个灵魂”——对基层法院法官坚定理想信念的再认识

    法官的身份、职业决定了做法官首先要树立为公平正义献身的崇高理想和培育“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坚定信念。舍弃这一条,法官就会失去灵魂。

   (一)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法官的事业坐标

    人的事业要有一颗强大的心灵支撑才能走得长远。而人的心灵,又需要另外一种东西支撑,那就是理想信念!邹碧华无论是做普通法官,还是庭长、院长,始终知行合一,坚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用全身心的投入和激情践行法治理想的道路。对于基层法院法官这个特殊的职业群体来说更是如此,一方面是欠缺丰厚的经济保障和生活的安稳舒适,另一方面是面临超负荷的工作压力和超常人的道德要求,惟有树立起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能支起公平正义的事业坐标,才能在“司法为民”这条路上走得长远。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法官的灵魂,基层法院法官履行自己的护法使命离不开理想信念。

   (二)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法官的精神支柱

    理想信念让法官内心变得强大,在面对疲惫和挫折之时能迅速调整,在面对诱惑和抉择之时能把住方向。邹碧华的“冠冕”来自于其坚定的理想信念,踏实“做事”的精神向导。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在为捍卫司法尊严、助力法治推进的理想信念奔跑。在遇到困难之时,有没有理想信念、有什么样的理想信念,会把人分成截然不同的两类。信念支撑着法官的灵魂,信念一失,则必然带来政治上的变质,工作上的肆意,道德上的堕落,经济上的腐化,公平正义自然也就不复存在。可以说,基层法院法官能在“公正、廉洁、为民”这条道路上走多远,靠的就是一种扎根于心底的理想信念。

   (三)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法官的动力源泉

    理想信念让法官内心变得坚定,在面对困难和失意之时能重拾希望,在面对倦怠和沮丧之时依然能迎头奋进。邹碧华投身司法事业26年,始终坚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理念,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但他一直充满激情。如果不是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如果不是怀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邹碧华就不会那么拼,不会那么无私忘我。李大钊同志曾讲:“航海远行的人,必先定个目的地,总是指着这个方向走,才能有达到目的的一天。”伟大的目标可以产生强大的动力,崇高的理想信念是最根本的动力源泉。基层法院法官有了正确的理想信念,就必将会激发起干事创业的巨大动力,甘于从平凡做起,甘于默默奉献,不论遇到何种困难、考验或是委屈,都能始终在心里装着“人民”二字。

    二、关注“三个决定”——正视当前基层法院法官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性

    很多人认为,邹碧华是“超人”。面对“硬骨头”,他不退反进,表现出强大的自信。这背后固然有其常年付出的积累,但是更少不了理想信念的支撑。

   (一)理想信念决定法官人格的形成

    在构成法官人格众多的要素中,正直、刚毅是最为基础性的要素。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正直、刚毅的气质,恰恰是其内心的理想和信念所决定的。现实社会中,法官要做到刚毅正直,既不迎合世俗又不依附权贵,是十分不容易的。法官是个普通人,生活在芸芸众生和繁花似锦的现实社会中,特别是我国的法官受具体社会、政治和制度条件的制约,经常面临着家庭生活、就业、小孩上学和夫妻分居等一系列特定社会的具体问题需要解决。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这些问题往往不得不依靠法官自身的能力和关系去解决。这个过程中,社会的阴暗面必然会给法官内心的价值观形成冲击和困扰。法官头衔为个人问题的解决能带来哪些方便和好处?司法工作会不会成为养家糊口、改善生活的平台和工具?这些与司法本来价值相冲突的判断,的确是法官人格形成过程中必须面临的现实考验。在这样的情况下,基层法院法官内心坚守的理想与信念就尤显重要!

   (二)理想信念决定法官职业生涯的成败

    衡量法官职业生涯的成败,不在于他官有多大、级别有多高,而在于他能否终其职业生涯守住作为法官的良心和底线。近年来,法官群体中也出现过逾线越界、受到法律追究的人,如黄松有、乌小青之流。众多被查处的司法腐败个案虽然案情各异,但纵观其堕落轨迹,无一不是从法律底线失守开始,无一不是从背弃理想信念开始,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可以说,基层法院法官一旦背弃理想信念,往往是其丢弃职业底线、逾越法律红线的开始,是其蜕化变质和滑向腐败的开端,同时也意味着其职业生涯的终结将提前到来。

   (三)理想信念决定法官的工作状态和生活心态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时期。由于政治、历史和文化的因素,适宜于法官职业特点的职业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法官面临的工作量大、要求高、责任重而总体待遇偏低的现实状况一时难以根本性改变。这种现状,对于那些本没有多大理想信念、仅仅把法官职业当作谋生手段的人而言,势必造成心理上的失落甚至失衡,从而影响其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的状态、心态。在我们身边,成天哀叹收入微薄、怀才不遇的人有之,半路出家、改弦易辙的人有之,工作应付了事、玩世不恭的人有之。这样的人能把法官职业当成崇高的事业去追求吗?莫格里希说过,“抱负是高尚行为成长的萌芽”,职业理想与信念的确立,无疑会塑造法官的品性,并且直接左右法官面对现实困境时的行为与心态。

    三、突出“三个体现”——把握基层法院法官坚定理想信念的落脚点

    邹碧华曾把自己比作“行船者”——“这条船承载着中国法治的希望与未来。前行的路上,会碰上激流险滩,也会遭遇惊涛骇浪,但我们终将不离不弃,风雨同舟!”

   (一)坚定的理想信念体现在对法治信仰的执著坚守上

    当前,基层法院审判任务越来越重,法官的办案压力也越来越大。法官身上背负的,不仅仅是“案结”的要求,更有“事了”的压力。一旦被信访,就成为“最终责任者”。法官不仅办案要依法公正,追求法律效果,也要让当事人息诉服判,追求社会效果。因此,“坚定信念、坚守信仰”这八个字说易行难,或许一个案件的发回、一个当事人的信访就能让人内心产生怀疑和动摇。很多优秀的资深法官,几十年如一日地坚守在审判岗位,辨法析理,定分止争,需要一颗强大的内心和博大的胸怀,更需要对法治未来充满信心。作为基层法院法官,要学会把个人的理想和追求融入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把注意力从个人利益得失转移到干事业、做贡献上来,让心中的法治信仰散发出满满正能量。

   (二)坚定的理想信念体现在对司法事业的忠诚和热爱上

    法官是一个职业,更是一项事业。司法审判事关社会公平正义,法官使命神圣而又崇高,当穿上法官制服的那一刻起,就应明白身上背负的责任和重担。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坚守法治信仰,热爱审判事业,敢于担当,不怕困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或许并不需要当事人送来锦旗或感谢信,并不需要原被告竖起大拇指或点赞,有时仅仅是双方安然离去时的一个背影,就是审判事业最大的成就感和法官的职业尊严。

    当下正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试水期,一些基层法院法官难免对改革的目标方向存在模糊认识,难免受到社会上各种噪音的误导和影响,也难免对提高收入待遇等职业前景抱有过高的期待。有不少优秀的法官出于各种考虑,选择了改行跳槽、另谋高就。这是选择的自由,也是法官队伍必要的流动、交换和更替。离开或需勇气,但留守更显担当,必须以一颗倾注了对司法审判事业无限热爱的赤子之心来适应这波澜起伏的法治进程,坐看云起法槌落,宠辱不惊平常心。

   (三)坚定的理想信念体现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上

    任何信念都会直接或间接地表现在行为之中,对法官而言,司法审判工作就是理想信念的具体体现。在实践中,基层法院法官既应该“高高在上”,又应该“脚踏实地”。高高在上维护的是司法威严,是一种公正司法、客观中立的态度呈现,是方式方法问题;脚踏实地践行的是亲民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是宗旨意识问题。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基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每个法官的工作目标。法官的“每一个”案件,对人民群众而言可能就是“所有案件”,法官的一次“偶尔”过失,对当事人而言可能就是完整的灾难。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具体到个案,就是实现案件的处理做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法理情的相统一。

    四、抓住“四个关键”——扬起基层法院法官树立坚定理想信念的风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要补好“钙”,强健法官队伍的筋骨,就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邹碧华精神是新时代的最强音。我们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胸怀大局、忠诚履职、勤勉敬业。

   (一)学习党的理论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前提

    作为基层法院法官,肩负着“公正司法、维护法律尊严”的神圣使命,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学好党的政治理论。一是原原本本学。自觉克服浮躁心态,真正静下心来,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马列经典著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法治国一系列重要论述,切实弄清其历史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二是反反复复学。坚决克服“差不多”的松懈情绪和“强调一时、学习一阵”的应付思想,真正把党的政治理论作为行动指南来长期学、反复学、深入学,结合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考,不断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认认真真学。把深入学习和深刻思考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学思结合、以思促学,尤其要紧密结合当前形势任务、自身思想和审判工作实际学习思考,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谋划工作、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

   (二)牢记为民宗旨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基础

    作为基层法院法官,是党通过司法途径联系人民群众的主要桥梁和纽带,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将坚定的理想信念化为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行动。一是应常修爱民之德。始终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把群众当亲人,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实际行动造福于民、取信于民。二是应常怀忧民之心。看到当事人来起诉,首先应当想到他们一定是受了委屈,抱着一颗怜悯之心来对待;看到群众来上访,首先应当想到他们确有值得同情的地方,而不是无理取闹的“刁民”。只有感同身受百姓疾苦,老百姓才会看在眼中、暖在心头。也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更加理解司法、关心司法、支持司法。三是应常为利民之举。甘当“平民法官”,在台上是审判员,在台下应当是“服务员”,坚持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真正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可敬、可亲、可信。

   (三)加强党性修养是坚定理想信念的渠道

    作为基层法院法官,担负着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大众维护正义、主持公道的重大责任,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在党性修养上持之以恒,常修常新。一是在常态学习中陶冶党性。不仅要学习营养丰富的马列原著,也要学习“生动实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仅要学习面上共有的“规定动作”,也要熟练掌握岗位“自选动作”。要把组织安排的培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把职前学习与在职学习结合起来,把网络学习与传统学习结合起来。在学习中加强个人的党性修养和锻炼,注重对主观世界改造和完善,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在日常生活中诠释党性。党性无小事,小事见党性。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积小为大。要充分把握每次党内生活的机会,主动接受组织和同志的教导与帮助,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规章找缺点,对照他人找不足,闻过则喜,见贤思齐。三是在接受批评中锤炼党性。批评是催人成长的利器。要放下包袱,经常主动接受领导的批评;要放下身段,经常自觉听取下属和群众的批评意见,让接受批评锤炼党性成为自己的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追求。

   (四)坚守人生底线是坚定理想信念的保证

    作为基层法院法官,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父母家人负责、对亲朋好友负责的态度,自觉坚守人生底线。一是守好政治底线。自觉加强政治修养,切实增强政治信念的坚定性、政治立场的原则性、政治鉴别的敏锐性、政治忠诚的可靠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时刻做到政治自觉、理论自觉、行动自觉,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二要守好法律底线。把对党纪国法的敬畏,真正内化为自身的信仰,始终做到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不仅要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裁判案件,而且要模范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规范行为,绝不做出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三要守好纪律底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在原则性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要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筑牢党坚实的群众基础。四要守好道德底线。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使自己经得起形形色色的诱惑。守护司法良知,以德明志、以德服人、以德立世,坚持廉洁自律,干净干事,清白做人,乐于奉献,耐得住清贫,守得住本色。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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