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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雅县法院四措施推进电子卷宗管理
发布时间:2015-10-22 16:24:01


    本网讯(赵翠芬 赵鹏飞)  为进一步提高电子卷宗的规范化管理和案件信息流程录入的准确程度,新疆沙雅县人民法院推出四项举措,全面推进电子卷宗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电子卷宗录入扫描流程。规定从立案阶段接收当事人起诉材料起扫描入卷,规范卷宗移送流程节点管理;进入审判流程后,由书记员负责扫描录入信息,审理结束后在纸质卷宗归档的同时,由书记员将电子卷宗送入归档阶段。

    二是对电子卷宗录入扫描限定时间,必须是在结案后十五日内完成录入扫描工作。

    三是明确电子卷宗操作权限,强调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浏览及下载、传播电子卷宗内容。

    四是将电子卷宗的操作管理情况纳入督查考核,对电子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及时或不完整的,要求限时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确保电子卷宗管理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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