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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三部曲”助力未成年人成长
发布时间:2015-10-23 14:24:33


    本网讯(刘俊)  近年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模式,通过模拟法庭、圆桌审判、爱心加油站等机制,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挽救、感化工作,帮助未成年被告人重拾信心,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件42人,无一上诉,无一抗诉,无一重新犯罪。

    一是创新法制宣传工作模式。该院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中,改变以往灌输式的法制宣传模式,将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引入普法宣传工作中,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学习兴趣,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效果。此外,该院还积极与县共青团、妇联、机关工委等部门配合,深入学校、社区建立维权联系点,定期进行法制宣传,发放维权联系卡,有效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意识。3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发案情况呈逐年下降态势。

    二是积极推行圆桌审判机制。在未成年人审判方式上,积极推行圆桌审判制度,做到“三不”,即不戴戒具、不训斥、不讽刺,努力营造温情的庭审氛围,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抵触、顾虑心理。同时,增设人民陪审员和承办法官法制教育、被告人与亲属对话环节,坚持给未成年被告人算清社会、家庭、被害人和本人四个方面的得失账,搭建未成年被告人与监护人沟通桥梁,变“公堂”为“课堂”,实现未成年被告人幡然悔悟、改过自新。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爱心加油站”。成立未成年人“爱心加油站”,组建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心理咨询师辅导队伍,专门开展未成年人关爱帮教工作。通过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家庭原因、与家长进行心理访谈等,平抑未成年人心理创伤,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家长学会与孩子沟通,传授教育方式,有效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2013年来,在“爱心加油站”接受心理咨询辅导的未成年被告人及被害人达52人。此外,该院还建立学校、村街、司法所、家庭等“四必访”的回访、考察、矫正机制,对判处实刑的未成年犯罪人,法官定期到监狱回访或建立书信联系,实行“一帮一”的方式结对帮教。3年来,“四必访”达122人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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