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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为挣回面子诉“模范丈夫”离婚未获准
发布时间:2015-11-03 09:00:37


    本网讯(胡思远 鲁海军)  因嫌妻子不做家务而动手打人,家里的吵闹声、哭泣声音惊动了左邻右舍,甚至连民警也出动了。好强的妻子为“挣回”颜面,一怒之下将丈夫诉至法院。近日,江苏洪泽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以丈夫实施“家暴”而要求离婚一案。

    “80后”姑娘孙萌华与丈夫刘大壮结婚已有六年,新婚初期的甜蜜生活早已被油盐酱醋茶等生活琐事所取代,尤其是2010年女儿的出生,让这两个刚为人父母的年轻夫妻感受到了生活的不易。独生子女的孙萌华从小就刁蛮、任性,享受到的一直都是被人照顾,根本不知道该如何照顾这个家。虽然刘大壮每天无怨无悔地操持着这个家,买菜、做饭、刷锅、洗碗等家务,还要每天风雨无阻地接送孩子去幼儿园,生活的重担全压在他一人身上;再加上每天紧张、高强度下的工作,让这个30出头的年轻小伙显得苍老了许多。

    2015年7月18日,周六的早上,按惯例刘大壮要起来做早饭,还要给5岁的女儿换尿片、喂牛奶等。看着妻子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刷微信,再想想身边同事对自己的嘲笑“妻管严”“模范丈夫”等,让其气不打一起来。他就狠狠甩了一下平底锅,惊吓了正在玩耍的女儿,哇哇的哭声惹恼了孙萌华。双方为此互骂起来。而情绪过于激动,行为失控的刘大壮竟对孙萌华动气手来,造成孙萌华腿部皮肤多处青肿,淤血。邻居听到孙萌华的哭喊声后赶来,劝架不成,拨打110报警,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两人分开了解情况,对刘大壮进行了批评教育,孙萌华在邻居的陪同下前往医院检查治疗。医院检查发现,孙萌华有轻微的皮下出血和软组织挫伤症状。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虽然有派出所出警记录、医院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据证明原告孙萌华被被告刘大壮打伤,但上述证据仅仅能证明夫妻间存在一次家庭吵打行为,而无法证明长期存在家庭暴力,同时刘大壮在庭审中表达了悔改之意,并保证不再对妻子动手,结合双方已经结婚多年,且育有一女的情况,日常生活中互相履行夫妻义务等情形,证明夫妻感情存在一定基础,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认可,判决不准孙萌华和刘大壮离婚。拿到判决书后的小夫妻俩找到法官,表示一定会好好过日子,会好好经营这段婚姻。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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