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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任性买奔驰却不还钱被诉受罚
发布时间:2015-11-09 16:08:47


苍溪首例拒执罪案件庭审现场。

    本网讯(彭孝林 杜军)  “通过这次教训我深刻认识到,法院的判决和法律一样神圣不可侵犯。”11月6日上午,四川苍溪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嫌拒执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唐权,在最后陈述时,诚恳地请求法官从轻处罚。

    欠款闹纠纷 两级法院审判均败诉

    2009年,当时还在一处工地上承揽工程的唐权与某建筑工程公司发生了欠款纠纷。虽然金额也就10万余元,但催讨几次未果,建筑公司就将唐权诉至法院。一审时,苍溪县人民法院根据案情依法判决唐权按期偿还建筑公司所欠欠款。

    做生意谁没有手头紧的时候,觉得建筑公司非常“不地道”的唐权,遂提起上诉。由于并未提出任何新的证据,广元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时维持了原判。

    一拖5年 “老赖”任性买奔驰却不还钱

    判决生效后,唐权并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院判决,而是摆起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任性态度进行敷衍。建筑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多方查证,唐权并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不得不中止执行程序。

    此后几年,唐权四处务工,并在云南迎来了事业的“春天”:在云南承揽了好几个工程,收获颇丰,并购置了一辆价值一百多万元的奔驰轿车。

    挥金入土、人生得意的唐权,根本就没有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的想法。2015年初,苍溪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该案恢复执行,并按提供的执行线索赶到云南,对唐权的财产及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然而面对执行法官,他依然表示自己没有钱,无力偿还欠款。

    动真格公安立案 还了钱也难逃“拒执罪”审判

    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唐权的行为已涉嫌触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法院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今年2月,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唐权立案侦查。意识到拒执行为的严重性后,唐权才立即让家人打款到法院的执行专户、全额履行了法院判决。

    但此时,唐权已经难逃法律的审判。11月6日,唐权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庭审中,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幡然醒悟的被告人唐权对自己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隐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

    据了解,这也是苍溪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将于近日择期宣判。

    法官说法:按照我国刑法第313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本案中,被告人唐权主观上存在故意,即其明知应当履行法院执行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仍然购买奔驰车却长期不履行义务,这种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法院执行裁定的权威,影响了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使执行工作陷入停滞状态,也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最后,唐权将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受到法律的制裁。

    提醒 “老赖”以及意欲成为“老赖”的人,法网恢恢,“不知者不罪”也并不是恣意妄为的借口,一次自以为是的“小聪明”,接下来将要面对的,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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