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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龙法庭四举措提高家事纠纷案件调撤率
发布时间:2015-11-17 11:19:54


    本网讯(陈伟翠)  今年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东龙法庭受理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不断增多。为及时化解当事人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东龙法庭法官在加强民事调解上下功夫,不断拓宽思路、大胆探索,大量案件得以顺利调撤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5年伊始至今,新收案件201件,其中家事纠纷111件,家事纠纷案件中现已结案99件,其中调解36件、撤诉39件,家事纠纷调撤率达到76%。与去年同期相比,东龙法庭在审理家事纠纷调撤率上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

    一是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延伸调解时空范围。坚持将调解作为处理婚姻家事纠纷案件的首要和最佳结案方式,坚持每件案件裁判前都先行调解。一方面,教育引导法庭审判人员牢固树立调解意识,自觉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实行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另一方面,为了拉近群众与法院的心理距离,切实将司法便民措施落到实处,除法庭调解、庭后调解等传统方式外,还创新采用电话调解、上门调解等多种形式。

    二是合理配置资源,优先安排女法官主办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东龙法庭案多人少,仅配备一名男法官及一名女法官,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待人热情、感情细腻,善于关心人、体贴人、理解人,富有亲和力等特点。法庭在分配案件时有意识地优先安排女法官主办婚姻家事纠纷案件。111件家事纠纷案件中有83件是由女法官主审。目前,女法官审理家事纠纷案件调撤率达86% 。

    三是灵活搭配“外援”,充分发挥村干部的专长。今年来,东龙法庭不断加强与村民委员会的联系沟通,村干部已成为法庭做好民事审判的一支重要力量。法庭还根据村干部的个人性格特点、专业特长等安排他们参与不同类型案件的庭前、庭后调解工作。

    四是健全联调机制,大力拓宽调解渠道。对于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东龙法庭积极联合当地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妇联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共同进行调解,多渠道化解婚姻家事纠纷案件。通过多部门联合调解,将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了解基层动向、熟悉民俗民情的优势与法官熟悉法律的专长有机结合、形成协力,将相当部分的婚姻家事纠纷及时化解在矛盾初始阶段。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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