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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儿教育问题起纠纷 妻子诉离丈夫反对
发布时间:2015-11-19 09:55:45


    本网讯(鲁海军)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很多家长当下的心态,“虎爸狼妈”式的教育方法在媒体上被大肆宣传,同时也得到家长们的极力追捧,按图索骥者大有人在。然而,就是在子女教育问题上夫妻产生了不可弥合的矛盾,闹到了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案,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请求。

    原告张慧与被告高飞于1994年打工期间认识,后经朋友介绍确立恋爱关系,农历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初八举行结婚仪式,1998年1月7日领取结婚证,1998年生一女儿,现在某校读高中。女儿进入高中校门,张慧就打算利用课余时间给孩子报辅导班,强化学习。一直以来她以“狼妈”为榜样,处处严苛女儿;而高飞则不这么认为,他内心里并不认同“虎爸狼妈”式的教育方法,认为妻子的这种做法根本不适合女儿。于是在张慧提出给女儿上辅导班时,他则提出了反对意见,并获得了不情愿加重自己学习负担的女儿的支持。

    在家里,往往是张慧一人与父女俩斗法。这让张慧很是生气,气急时索性说出“不再管女儿的学习”的话,可一看到女儿有点空闲时间却并没有用来学习时,她就又会气急败坏地大骂女儿,并絮叨说“狼妈”是如何教育孩子,孩子是多么听话……高飞看着委屈的女儿,总是忍不住要插话,替女儿辩解。但只要他一说话,就会招来妻子一顿奚落,并要他为孩子的将来负责。高飞一看到妻子生气,就闭口不言了,只得以教孩子学习为由,逃到女儿的房间。如此这般,日复一日,女儿和高飞都习以为常了。谁知,张慧看到自己的教育理念始终无法付诸实施时,压抑在心头两年的 “火”终于忍不住,猛地“爆发”出来,2015年3月1日,她来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女儿由其抚养,除了房屋外,其他一切财产全部归丈夫。

    法院审理认为,重视子女的教育是原、被告双方对孩子爱的一种表现,既然爱孩子就要给孩子创造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夫妻间无论哪种教育方式适合孩子的成长,双方都应该相互协商,共同解决问题。原告诉称的因孩子教育问题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理由不充分,且被告不同意离婚。因而,法院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望双方互谅互让,珍惜夫妻感情,为孩子的成长而一起努力。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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