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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重拳出击治“老赖”助农民工讨薪
发布时间:2015-11-27 16:10:27


    本网讯(赵秀丽)  11月20日早晨八点,河南清丰法院执行法官秦冰刚刚上班,被执行人李某就急匆匆地来找他,请求将自己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除去,并承诺会尽快给付申请人劳动报酬。25日,被申请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段某达成了和解协议,为尽快促成其履行义务,李某的名字从黑名单中被移除。短短5日, 一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行积案圆满解决。

    2012年8月到2013年10月,申请执行人段某在被申请执行人李某所承包的新疆某工程中务工,期间李某共拖欠段某工资款55500元,2014年,段某多次要求李某给付劳动报酬,李某借故拖延,故段某于2014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12月,清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李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段某劳动报酬55500元。

    然而李某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给付义务,且对段某避而不见,段某于2015年3月向清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与被执行人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总是以在外地打工为由拖延时间,在多次劝解无效后,李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刚开始李某仍不履行义务,期间其承包的工程要开工,李某需要紧急赶赴工地,却发现自己买不了飞机票,且火车票又一票难求,无奈之下李某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段某达成和解协议,并为自己的给付义务提供担保,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剔除。承办法官考虑到工程开工在即,李某已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提供了担保,便将李某从黑名单中除去。

    临近年末,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也逐渐增多。清丰法院以全省法院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为契机,打响年终执行攻坚战,快速执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活动开展以来共执结完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件,为19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23.64万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9人,有效地打击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个人和企业,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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