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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法院将44名老赖纳入“黑名单”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5-11-23 16:27:03


    本网讯(沈彤)  “法官你好,我来还钱,你们能不能把我拉出黑名单?”在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一名“老赖”正向执行人员“求情”。因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无法贷款,该名“老赖”主动向法院缴纳了2万元的执行案款。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依法将44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收效明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欠债不还、以各种方法消极对抗法院执行的现象屡见不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被执行人“躲猫猫”、“玩失踪”、转移财产等行为,青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干警先后多次对这类被执行人进行思想教育,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老赖”们依然不为所动,使得部分执行案件陷入了僵局。在多次劝说无果后,该院执行庭将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44名“老赖”纳入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目前已有多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缴纳了40余万元的执行案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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