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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强迫陌生女孩脱丝袜被判强制侮辱妇女罪
发布时间:2015-12-10 14:11:16
法律资讯网讯(张桂华) 12月8日,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制侮辱妇女罪案件。被告人左某酒后强迫陌生女孩脱丝袜,被法院判决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5年7月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左某饮酒后在路上遇见被害人齐某和李某,尾随二人至一小道偏僻处。随后,左某上前向齐某索要其穿在身上的连体丝袜,并用手掐住齐某的脖子防止其逃跑,后将齐某拉至路边强迫其脱下丝袜。齐某不从,故意拖延时间,待其男性朋友赶到后,左某见状逃离现场。庭审中,左某的辩护人认为左某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建议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左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制侮辱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左某在深夜采用掐脖子的手段逼迫他人就范,其社会危害性较大,故对辩护人“犯罪情节轻微”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据此,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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