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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港法院温情回访情暖未成年犯
发布时间:2015-12-11 11:09:01


图为法官与未成年犯缓刑服刑人员沟通交流。

    法律资讯网讯(周海霞)  近日,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联合辖区司法局、团委来到司法局,对辖区内的未成年犯缓刑服刑人员进行了回访帮教,为他们送上一堂精彩的法制教育课。

    2014年,杨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现年18岁的蔡某(犯罪时未满18岁)辍学在家,因没有意识到毒品犯罪的危害,通过贩卖毒品获取毒资,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两名未成年犯在缓刑期间的表现情况,一直牵动着少年法庭法官们的心。

    在回访帮教过程中,法官们通过拉家常、谈感受的方式与蔡某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交谈,法官们对蔡某在缓刑期间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等情况有了详细的了解。在听闻杨某因想照顾病弱的父亲而不想继续上学时,法官鼓励他要树立信心,好好学习,争取继续入学完成高中学业,同时表示会尽量与学校沟通,让杨某既可以顺利完成学业也可以兼顾到病弱的父亲。 

    随后,法官为辖区内的未成年犯缓刑服刑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告诫他们要积极增强法制观念,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参加各项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重塑新生活的信心。通过真实的案例分析,法官帮助他们树立自尊、自重的心态,让他们彻底悔过自新,回归社会,以更好地预防和减少犯罪。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一直是该院少年法庭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为加强对未成年犯的考察帮教工作,该院力争对每一个未成年罪犯建立跟踪回访帮教关系,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引导,并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及时的帮助和指导,使他们树立信心,消除犯罪带来的心理阴影。截至目前,该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无一重新犯罪。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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