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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记广西首届最美丽青年卫士文惠新
作者:唐俭   发布时间:2015-12-14 09:47:23


图为文惠新送法进校园,向同学们讲解有关法律知识。

    她把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温情融入审判工作中,用爱心和责任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护航,发挥榜样的作用,传递社会正能量,她就是日前被评为广西首届“最美青年卫士”的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文惠新。

    文惠新自1990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为审判事业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工作中,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她推动成立了广西首个女子法庭,开创“法官妈妈”式的审判方式,用慈母般的爱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她创新帮教新路子,让失足少年尽快重树自信、重返社会;她把目光和脚步从法庭延伸到校园、社区与家长,让青少年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她曾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等称号。

    “法官妈妈”用母亲般的爱为失足少年点亮心灯

    “我真幸运,如果没有碰到像文法官这样的‘法官妈妈’,我不会认识到在短短人生路上,走了这么多的弯路。是她如慈母般的贴心引导,让我步入正途。”少女晓云动情地说。

    正上初三的晓云因与一网友发生矛盾被打后,指使社会不良青年殴打网友致人重伤,被关进看守所候审。15岁的她顿觉自己五彩缤纷的人生路就此断了,情绪低落,常以泪洗面。

    接手该案后,文惠新先邀请玉州区关工委老干部一同到晓云家中及所在社区了解情况,又到看守所与晓云面对面地悉心交谈,还特意邀请了心理咨询师,对晓云进行心理疏导。文惠新还多次组织受害人以及晓云人家长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使受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也使晓云也得到受害人的谅解。晓云被依法判决缓刑,文惠新让晓云法定代理人落实监管措施后,协调晓云所在学校接收其回校参加中考,让她所在的居委会落实帮教工作,还让关工委主任与之结对子帮教。中考后,在文惠新的推荐下,晓云最终走进一所技校学习服装专业。

    在审判工作中,文惠新坚持开展“寓教于审”原则,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她积极探索创新,推动在玉州区法院成立广西首个全部由女法官组成的少年刑事审判“女子法庭”,开创“法官妈妈”式的审判方式。庭前做好社会调查,把握寓教于审的切入点,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解开心结;庭中采用圆桌审判,利用亲情感化;庭后开展多样化宣判教育,用温馨的判后语温暖浪子心;对犯罪纪录予以封存,给失足少年特殊的保护。她用母亲般的爱为失足少年点亮心灯,在她的感召下,失足少年浪子回头。

    创新帮教新路子,让迷途少年重回正确的航向

    “言传身教 指导有方 关爱有加 胜似亲人”、“感谢给予失足少年新开始”这是失足少年小健和小龙送来的锦旗上所写的谢语,表达着他们对玉州区法院法官帮教的感恩之情。

    小健与小龙涉案时都是高中在校学生,因盗窃被判处缓刑。为了能让小健、小龙不再重新犯罪,法院邀请了关工委、妇联、爱心企业家对他们进行“一对一”帮教,从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给予他们帮助。2015年6月,这两个孩子参加了高考,最后都收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回访帮教是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延伸。为了让迷途少年重返社会、重树自信,文惠新高度重视对失足少年的帮教工作,努力创新帮教新路子。在她多方奔走、沟通和协调下,玉州区公、检、法、工、青妇等部门及爱心企业家组成爱心帮教团,每年走进看守所、未管所回访帮教;在有关企业和学校建立失足青少年技能培训与就业实习基地,为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提供平台;举办失足少年技能培训班,为缓刑少年犯、刑满释放的失足少年进行技能培训;签订帮教责任状,启动“轻罪失足少年一对一帮教”工作,推进社区矫正教育,促失足少年改过自新;成立“新生少年公益服务队”,让失足少年在参加公益服务受到教育和净化灵魂;成立“特困少年关爱基金”,帮助积极改过自新、家庭特别贫困的失足少年摆脱困境,重返校园或重新就业。

    与法同行,让青少年健康成长

    “放学路上抢小同学的10块钱,这种行为算不算犯罪?”

    “算!犯了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对人身强制的方法,当场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哪怕你只是抢1块钱,都属于抢劫行为。”

    这是文惠新在玉州区仁东初中为学生上普法课的一个场景。文惠新详细地给同学们解释法律,还通过案例加以说明,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同学们学到法律知识。

    为了让青少年健康成长,文惠新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她组织开展“少年法庭开放日”,不定期组织邀请师生、家长走进法庭,旁听庭审,模拟“体验”,“审判一案、教育一片”;到辖区各中小学校上普法教育课,筑起青少年远离犯罪的防火墙;大胆创设家长课堂,在学校家长会上开普法课,提高家长保护未成年人得意识;为关工委老干部普法,让更多老干部发挥余热,帮助更多的孩子成长;积走乡村,为留守儿童和村民上法制课;参加拍摄普法微电影,到学校、社区放映,以法院审理的未成年犯罪真实案件改编拍摄成微电影,起到很好的普法效果。

    母亲般的关爱,形式多样的帮教措施,丰富多彩的普法教育,文惠新把关爱青少年目光和脚步从法院延伸到校园、到社区、到乡村、到家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把法律的保护伞。



来源: 法律资讯网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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