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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为45名特困当事人发放28万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5-12-14 14:35:19


图为申请人在法官协助下领取救助金。

    法律资讯网讯(许新芳 杨体曼)  12月14日上午10点,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在第一人民审判庭集中发放28万元司法救助金。救助金发放现场,45名特困申请执行人从法官手中接过饱含司法关怀的救助款,在瑟瑟寒冬中收获浓浓温暖。

    “感谢共产党,感谢法院的法官同志们,谢谢你们记得我这个老头子,今年总算能过得轻松些了……“从法官手中接过2万元救助金时,现年62岁的申请执行人唐大爷一脸激动与感慨,握着法官的手都有些颤抖,却不忘向法官一再表达自己的谢意。

    申请执行人唐大爷年事已高,身患糖尿病、高血压等多项疾病,女儿唐某某还是精神病患者,需要唐大爷与妻子悉心照顾。天有不测风云,2014年2月,唐大爷的妻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罹难,肇事者黄某波在被法院判决赔偿后分文未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唐大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由于被执行人黄某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去向不明,执行一直没有进展。面对妻子突然逝去、自己及女儿患病无人料理的窘境,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义务对唐大爷而言无疑雪上加霜。

    另一执行案中,申请人李某威及其女儿李某霞、儿子李某乾、母亲梁某清都是身患病疾,需要长期服药的残疾人。2012年4月,李某威时年九岁的小儿子李某毅放学后在学校附近河段的竹排上玩耍,不慎落水溺亡。经查,该竹排是唐某先、唐某标和唐某跃三兄弟违规采沙后遗留的。法院判决唐某先三人向李某威、卢某珍夫妇支付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32034.3元,但唐某先三人却未付分文,不知所踪。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的踪迹,也没有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遭遇中年丧子之痛,又肩负上养老下养幼的重担,申请人李某威、卢某珍的生活十分艰难,不堪重负。

    在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急需救助的种种情形后,执行法官十分关切,主动向领导反映,积极帮助这些特困申请执行人申领司法救助金以渡过难关。2015年,桂平法院已集中发放了三批司法救助金,救助金额合计72.77万元,64件执行案的105名特困申请人因此获益。

    据介绍,司法救助金是一种临时帮扶救济措施,其发放对象主要是涉民生执行案件中的特困申请执行人。他们在执行案件中大多面临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官司打赢了却得不到切实落实,家庭经济生活因此受到严重影响。为帮助这些特困申请执行人渡过眼前难关,桂平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为其申报司法救助金。待案件执行金额到位,已发放的救助金将从中扣除,重新纳入救助基金,帮助其他需要的人。

    近年来,桂平法院不断加大对困难申请执行人的帮扶救助力度,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财政的支持,多方筹集执行救助金,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新途径。同时,为确保执行救助金能发到切实需要的人手中,桂平法院严格遵循执行救助金审核、批准程序,对执行救助金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发放,最大限度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有效化解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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