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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到大新法院调研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16 11:12:58


图为督查组一行检查人民陪审员公开栏。

    法律资讯网讯(伍佰祯 闭赋火)  12月14日,广西自治区高院、司法厅联合督查组在区高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陆德胸处长的带领下,到大新县人民法院督促检查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一行在崇左市中院、大新法院领导的带领下,先后检查了该院随机摇号抽选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与县法院、司法局有关领导及人民陪审员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在座谈会上,大新法院院长陈晓程详细介绍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督查组对该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选任、宣传、摇号参审等方面的主要做法、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该院要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创新举措,大胆改革,争取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据了解,大新法院以“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为指导思想,在选任人民陪审员阶段,由原来的“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改为面向辖区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摇号”产生。经随机抽选、征求意见以及资格审查后,最终任命71名人民陪审员。目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已经通过岗前培训和集中宣誓就职,进入实际参审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为312件439人次,其中新任陪审员参审32件49次,占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呈现了高调解率、高撤诉率、高和解率和低上诉率、低改判率的“三高两低”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案结事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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