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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设置“禁区”严禁内部人员过问案件
发布时间:2015-12-24 10:49:58


    法律资讯网讯(唐凤伟 薛泽军)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到,该院于近日下发通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提出了明确约束和禁止要求,为减少和预防法院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设置了“禁区”、“雷区”、“高压线”,戴上了“紧箍咒”。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实施办法》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级责任主体要“不甩手”“不缩手”“不松手”,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真正把本院、本战线、本部门的这项工作抓实抓好、落到实处。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干警的警示教育、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确保每名干警都能做到不过问干预案件,每名办案人员都能全面、如实记录过问干预办案情况,确保这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审委会讨论案件、案件评查、述职述廉、监督检查、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执纪问责,对违法干预办案的内部人员,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

    通知提出,高院将于2016年3月底前建立全省法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专库,并待最高法院信访举报系统网络接口程序开发运行后,实现信息专库与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系统的无缝对接。自2016年4月1日开始,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统计汇总工作,将通过网络渠道进行上报汇总,取代现行的纸质模式。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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