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青年男子图便宜购买赃车被判处罚金八千元
发布时间:2015-12-24 13:53:14


    法律资讯网讯(李进 刘游)  江西省贵溪市一青年男子图便宜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辆赃车,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于2015年5月15日被贵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倪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2、3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倪斌以人民币2000元价格在“甲某”处购买了失主郑某被盗的摩托车。2015年5月13日16时许,涉案车辆被民警查获。经查证,失主郑某于2015年1月24日将其所有的银白色五羊本田牌WH125T-5型摩托车停放在四冶社区医院斜对面时被盗。经贵溪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五羊本田WH125T-5摩托车价值为人民币4746元。案发后,赃车已发还失主郑某。2015年5月13日,被告人倪斌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倪斌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倪斌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