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网讯(韦素娜) 近日,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再传捷报,大化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青团委员开展的“团建优品汇”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团建集体”称号。此次,大化法院刑事审判庭参加评选的项目名称是《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直以来,大化法院刑事审判庭在不断加大未成年人犯罪审理力度的同时,不断抓住亮点,创新观念,不断探索和运用适合未成年人犯罪的庭审方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强调惩教结合,制定《未成年人庭审规则》等制度保护未成年人。通过“庭前三见面”,大化法院将审判工作向前延伸,充分了解被告人的家庭、学校与单位联系,了解其家庭、社会背景和心智发育程度,分析外在因素对被告性格形成的影响,查清其犯罪原因,找出教育的感化点,在庭审中增加法制教育。实行圆桌审判,消除未成年犯的心理压力,树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案件审理结束后,坚持“庭后三落实”,通过多种形式与未成年犯管教所、监狱等场所建立联系,了解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协助做好帮教、改造工作,使少年犯获得家庭和社会的关怀。积极参与社区矫正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先后到北景、贡川、都阳等乡镇对非监禁罪犯进行回访、帮教工作。2011年至2013年,该庭共进行了50多次回访和帮教,赢得了非监禁罪犯本人及其家长的赞扬。